夫妻有同居的義務, 不能起訴與對方分居
男女結婚才三個月,發現夫竟然在外面有女朋友。在大吵一架後,2人決定分居,要向法院起訴?
解析:
依民法第一千零零一條的規定,夫妻互負有同居之義務。但有不能同居之正當理由者,不在此限。依實務上的解釋,夫妻是可以用約定的方法達到分居的目的,但是不能向法院起訴要求與對方分居,不過可以要求法院為他們的分居進行和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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